本报讯 一个是急需现金回家的打工仔,另一个是对同性恋好奇、收入颇丰的公司职员,因为在网上不期而遇,两人混在一起,却因为在“交易价格”上的分歧,同时拨打了“110”,结果被海淀分局花园路派出所民警直接送进看守所。
6日凌晨5时许,海淀分局花园路派出所同时接到两个奇怪的电话,一个报案人声称被人骗到知春路后没钱回家,另一个说在知春路被人敲诈。民警迅速赶到
现场,将报警人戴某和吕某带回所里进行进一步审查。原来,外地人戴某来到北京后没找到工作,兜里只剩下20余元。5日晚上22时,戴某像往常一样在网上遨游,希望“赶紧弄点钱回家”。与此同时,北京一公司职员吕某因为去年与女友分手,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对同性产生了兴趣,开始在网上寻找志同道合者。5日在网上的他与戴某不谋而合,达成了500元的交易。23时许,戴某用仅剩的20余元打车来到预约的地点,但完事后的吕某觉得500元不值,只想给打车回暂住地的钱打发戴某,戴某当然死缠着吕某不放他走,于是僵持了近4个小时的他们同时拨打了“110”。现戴某和吕某已被海淀分局依法拘留。
本报讯 (记者毕磊 通讯员万云)男同性恋嫖完男妓后,以“不舒服”为由拒绝付钱。两人为此纠缠不休,各自以不同理由报警。昨天凌晨5时许,海淀公安分局花园路派出所以“卖淫嫖娼”为由,将两人送进拘留所。 “我被人骗到知春路,没钱回家了。”当天凌晨5时许,花园路派出所接到一男子的报警电话。“我在知春路被人敲诈”,与此同时,同一地点的另一名男子也打来报警电话。民警立即出动,将在知春路上一块报警的戴某和吕某带回派出所。 据戴某介绍,他4天前刚从辽宁来到北京找工作,但一直没找到活干,身上只剩下20多块钱。前天晚上10时许,戴某在网吧上网时进入到一个同性恋论坛,想“通过交易,弄点钱回家”,并由此结识了网上的吕某。 而吕某自从去年与女友分手后,开始对同性产生了兴趣,且经常在网上寻找“志同道合”者。当晚,吕某以“500元成交价”与戴某达成协议。然而,当两人在北航附近的旅馆发生性行为后,吕某却以“不舒服”为由拒付嫖资。戴某不同意。两人在路上僵持了近4个小时后,同时拨打报警电话。 “我付出了,就应该有所收获,我打110就是希望民警能为我做主。”当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时,戴某很是委屈。而吕某则认为对方在敲诈,“他一直尾随着我,让我觉得不安全,所以就想让民警来抓他”。 昨天下午,戴某和吕某因“卖淫嫖娼”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拘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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