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网上海频道郑妍 王岩岩8月18日报道: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行为并不少见,而作案的手段则越来越令人匪夷所思。17日,上海铁路法院对一宗利用同性恋网站进行敲诈勒索的案件作出判决,被告人薛某、程某、卞某和易某以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10个月不等的刑罚。
去年10月至11月,来自内蒙古自治区的无业人员薛某纠合江苏、安徽籍农民卞某、易某及上海市无业人员程某等人,通过登陆互联网的同性恋网站,先后将在聊天室搭识的王某、张某等5名被害人约至上海某酒店客房,并由薛某、程某、卞某和易某对被害人进行威胁。他们采用强行留下被害人身份证号码和扣下被害人身份证等手法,以揭露被害人隐私相要挟;同时,薛某自称黑社会老大,声称“我们是黑道上混的”、“我只谋财,不害命”,还露出手臂上的刀疤威胁被害人,迫使5名被害人先后交出各种型号的手机4部、CD机1部及现金4000余元,并将赃款挥霍一空。
上海铁路法院认为,4名被告人共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语言相威胁及以揭露他人隐私相要挟,多次勒索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应依法惩处,故以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、地位等为依据,对4人作出了上述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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