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美联邦法院首次援引婚姻捍卫法法案(DOMA)否认同志婚姻 |
Wednesday, 25 August 2004 @ 21:46:38 责任编辑: boyyob 作者/来源: 同志新闻通讯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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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身罹绝症、从未想过要当同运圣战士的女同志,因为申请不到伴侣联合破产保护,结果意外使自己成为全美同志司法大战的焦点人物。
华盛顿州Tacoma的联邦法院,24日引用柯林顿总统1996年签署的婚姻捍卫法法案(DOMA),认定婚姻伴侣的定义为一男一女,因此拒绝让一对女同志伴侣以婚伴身份申请联合破产保护。史奈德法官(Paul Snyder)的这项判决,意谓联邦法院自DOMA立法以来,首次承认其合宪性。
对于DOMA的反对者与支持者来说,本案当事人如果愿意个别申请破产保护,可以省去许多法律问题,何况同志婚姻的司法大战,刻正于全美各地打得如火如荼,单单一个破产官司影响实在有限。可是,对于本案当事人李‧康度(Lee Kandu)来说,判决结果是生死交关的大事,她已决定上诉。
李‧康度和伴侣安‧康度2002年10月同时诊断出罹患癌症,李罹患卵巢癌,安有子宫癌。手术、化疗及后续医疗耗尽两人体力,也耗尽了她们的财产。过去按时纳税的李‧康度,由于病痛的关系,已经连续两年没有报税。
李跟安2003年8月赴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结婚时,原以为她们的病情已获得控制。谁知两个月后,医生发现安的癌细胞扩散,已无法救治。李就是在那个时候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。李说,申请破产保护不是在做政治宣示,也不是要证明谁是她的婚姻伴侣,她只是要解决非常实际的财务问题。
李‧康度自己看书打这场官司,她认为她跟安应该符合申请资格,可是美国司法部却不这么想,他们要求法院遵守DOMA。今年3月安不幸过世,李变卖掉办公室的计算机和其它用品,始凑齐火葬费用。
史奈德法官24日宣判时,虽然同情李的遭遇,但仍然坚持DOMA中对婚姻的定义,他说,法院只有「有限的司法权」,无法片面决定同性别的人可否结婚。这是DOMA立法八年以来,首次在联邦法院被引用,DOMA之所以不适用于前此的诉讼官司,是因为以前美国及其它国家,没有任何一个地方合法化同志婚姻,所有的当事人都不是处于「婚姻」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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