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一对分手的女同志争夺小孩监护权,结果引发维吉尼亚州与佛蒙特州的司法权纠纷。
女同志莉萨与珍娜特曾在佛蒙特州共同居住,并且办理民事结合,两人分手后,在佛州打监护权官司,未料,官司进行到一半,莉萨把襁褓中的女儿带回维吉尼亚州,并且要求维州的法院不要理会佛州的判决。通常,在甲地已作成判决的监护权官司,乙地不会插手干预,何况,根据浪达法律网指出,佛蒙特州的法院之前已知会维州的法官普洛瑟(John Prosser),告知他本案已审理终结。
美国1970年代的某条联邦法中规定说,有关亲子案件的司法审判权,不得因州而异。这条父母亲绑架保护法(Parental Kidnapping Protection Act)订立的目地是在预防离异的两方心有未甘,故意以小孩为借口四处兴讼。此外,美国宪法中也要求各州尊重其它姊妹州的判决。就本案而言,维吉尼亚州理应接受佛蒙特州法院的决定。
可是,维州的普洛瑟法官不顾前述规定,执意引用维州订立不久的反同志法案婚姻确认法(Marriage Affirmation Act),不承认同志伴侣之间的任何法律关系。据了解,莉萨是小孩的血缘母亲,目前已不是女同志,她的法律顾问团是一个右派团体。
浪达法律辩护目前担任珍娜特的顾问,而且极有可能帮她打上诉官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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